各处级部门、单位:
新学期已经开始,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“三节”即将来临,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学校“十八条实施细则”精神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现就学期初及“三节”期间严守有关廉洁纪律重申如下。
一、加强宣传教育,强调廉洁自律
学期初及教师节、中秋、国庆三节期间是“四风”问题频发的关键节点,各部门、单位要加强宣传,结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,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,加强宣传教育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重申有关作风建设和纪律要求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现象,确保校园风清气正。
二、强化规矩意识,严格纪律要求
各部门、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教育部、省、学校有关规定,厉行勤俭节约,移风易俗,文明过节。严禁用公款购买、收送月饼、烟酒等节礼;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;严禁用公款购买、收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;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接受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接受用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动;严禁公车私用;严禁借子女升学举办升学宴或借婚丧喜庆活动收敛钱财;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;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;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三、严格落实责任,务求工作实效
各部门、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亲自过问、部署、调度学期初及三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,督促有关规定精神的落实,务求工作取得实际成效。
校纪委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,采取明查暗访和重点督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单位和党员干部,一经查实,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,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。对因工作不重视、部署落实不力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的部门和单位,将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。学校举报电话:3932525,举报邮箱:wnyxyjwjubao@wnmc.edu.cn。
中共我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5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