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单位: 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增强控烟参与意识,远离烟草危害,促进校园文明和谐,深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根据国家关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有关规定和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[2013]111号)要求,现就做好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,提出要求如下: 一、明确控烟范围 控烟区域包括:教学楼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学生食堂、学生寝室等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外教学区域。 二、加强组织领导 控烟工作是创建全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、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。要充分认识烟草的危害性和控烟工作的重要性、必要性,明确控烟工作职责,落实工作措施,将控烟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,做到责任到人、常抓不懈。学校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,人员组成如下: 组 长:李 刚 副组长:吴金月 成 员: 方国庆 吴少云 李国柱 陈抗震 郑嘤嘤 徐朝阳 姚应水 洪宗元 李军华 窦 弘 谢孝志 王成斌 应 斌 陈晓宏 吴新华 李 娜 王 军 史良会 刘文艳 储俊杰 戴 睿 傅万山 张建英 洪 亮 柴 琳 刘 群 李康才 王金权 朱 丹 韦 丽 韩 军 郑兰荣 汪平君 吴 佩 办公室设在宣传部,主任:陈抗震,副主任:储召阳。 三、开展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,通过“世界无烟日”、宣传橱窗、知识讲座、印发控烟材料等方式,积极营造控烟的舆论氛围,提高师生员工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的自觉性,积极倡导“公共场所不吸烟、社会交往不敬烟、健康学习不沾烟、人人拒绝二手烟”的文明风尚。领导干部、医生、教师要以身作则,示范引导,尽最大努力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烟草,逐步形成“人人监督控烟、处处劝阻吸烟”的良好局面。 四、督促落实措施 各部门具体负责所管辖的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,落实控烟工作责任和措施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。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指导,对落实控烟工作不力的部门,责成加以整改。控烟的公共场所要做到“三有、三无”,即:有管理规定、有警示标志、有人劝阻,无烟草广告、无烟蒂、无吸烟行为,努力促进控烟工作常态化。 我院文明办 2014年12月15日 |